2004年7月13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40号》同意张家港市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列入《公告》的所有产品,企业商标由“新华牌”更改为“春洲牌”。
企业商标由“新华牌”更改为“春洲牌”
发表于: 2004-07-20 | 
浏览: 1904 | 
返回列表
2004年7月13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40号》同意张家港市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列入《公告》的所有产品,企业商标由“新华牌”更改为“春洲牌”。